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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学习两会心得体会论文
缺失问题还没有充分显现。因此,我们今天面临的问题与当初的改革原则本身没有必然联系,但由于政府转型相对滞后以及实践中存在对改革原则的扭曲或片面理解,致使人们在公平与效率问题上产生了较大的分歧。
根据改革进程的深化与社会认识水平的提高,应该说,社会发展中的公平与效率问题不是非此即彼的选择问题,选择的侧重只是随着主要矛盾的变化才出现的,最终则是要实现二者的平衡,从而推动社会进步与和谐。十七大报告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反映了党在公平与效率关系上认识的深化。需要明确的是,政府与市场的功能是不同的。市场运行必然以效率为取向,这是市场机制的本质属性;市场运行也要求公平(竞争规则、秩序的公平),但市场本身并不能完全提供这种公平。政府虽然在促进社会经济效率方面有重要作用,但这种作用主要是通过市场环境的改善而间接实现的,不是政府直接追求微观效率。政府在价值取向上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这是政府作为公共权力受托者的本质属性。30年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不是源于政府坚持了“效率”原则,而是在于政府放弃了直接追求效率,把效率机制交给了市场,逐步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改善市场环境、促进公平竞争等方面。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市场提供效率,政府维护公平正义,应该是我国市场深化改革和政府转型的基本价值取向。 理念之三:从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社会管理型政府转变
传统计划经济的基本理念是将公共利益、公共所有、公共管理等同起来,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是控制经济社会的唯一主体;同时,由于否定市场,市场也就不在公共利益的考虑之中。虽然我国目前已经基本形成了市场经济体制,但传统体制及其理念的惯性依然存在,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功能的科学定位。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利益是政府、社会公众和市场的共同需求,也是各类主体通过分工与合作共同来维护的;财产的公共所有不再是实现公共利益的唯一选择,非公有产权在基本制度规范下同样可以实现公共利益;公共管理无论在范围上还是在参与主体方面都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在这个意义上,政(学生无忧网整理)府转型不仅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而且要处理好政府与社会、公有产权和非公有产权的关系。这就必然要求我们高度重视政府功能的科学定位问题。
政府功能的科学定位首先取决于政府转型的方向。在经济社会转型期的不同阶段,我们先后提出过,政府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政府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政府要从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社会管理型政府转变。这种情况表明,在政府转型的方向上,社会存在广泛的共识,并且这种共识在不断深化。问题在于,如何将这种共识贯彻到政府功能定位之中。例如,政府直接控制企业究竟是以公共服务功能为主还是以“保值、增值”为主?政府的公共投资是以政府“经营”为主还是以政府监控下社会经营为主?公共服务是“政府提供什么,社会就消费什么”,还是应充分反映社会需求、接受社会评价与监督?等等。这些认识问题不解决,政府转型就会停留在抽象的口号上,目前政府职能存在的“错位”、“缺位”和“越位”的现象就难以消除。
理念之四:建立有效的权力制约与监督制度是政府转型的关键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之间、政府部门之间基本不存在独立的经济利益,虽然党政干部并非没有利益追求,但追求机制主要是取得“上级”对自己执行决策结果的认可。然而,在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行政性分权和市场机制作用的扩大,不仅使政府及其部门之间具有了相对独立利益,而且也使权力与市场“交换”的可能性大大增加。政府及其部门利用经济资源的控制权为本地区、本部门谋
根据改革进程的深化与社会认识水平的提高,应该说,社会发展中的公平与效率问题不是非此即彼的选择问题,选择的侧重只是随着主要矛盾的变化才出现的,最终则是要实现二者的平衡,从而推动社会进步与和谐。十七大报告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反映了党在公平与效率关系上认识的深化。需要明确的是,政府与市场的功能是不同的。市场运行必然以效率为取向,这是市场机制的本质属性;市场运行也要求公平(竞争规则、秩序的公平),但市场本身并不能完全提供这种公平。政府虽然在促进社会经济效率方面有重要作用,但这种作用主要是通过市场环境的改善而间接实现的,不是政府直接追求微观效率。政府在价值取向上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这是政府作为公共权力受托者的本质属性。30年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不是源于政府坚持了“效率”原则,而是在于政府放弃了直接追求效率,把效率机制交给了市场,逐步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改善市场环境、促进公平竞争等方面。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市场提供效率,政府维护公平正义,应该是我国市场深化改革和政府转型的基本价值取向。 理念之三:从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社会管理型政府转变
传统计划经济的基本理念是将公共利益、公共所有、公共管理等同起来,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是控制经济社会的唯一主体;同时,由于否定市场,市场也就不在公共利益的考虑之中。虽然我国目前已经基本形成了市场经济体制,但传统体制及其理念的惯性依然存在,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功能的科学定位。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利益是政府、社会公众和市场的共同需求,也是各类主体通过分工与合作共同来维护的;财产的公共所有不再是实现公共利益的唯一选择,非公有产权在基本制度规范下同样可以实现公共利益;公共管理无论在范围上还是在参与主体方面都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在这个意义上,政(学生无忧网整理)府转型不仅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而且要处理好政府与社会、公有产权和非公有产权的关系。这就必然要求我们高度重视政府功能的科学定位问题。
政府功能的科学定位首先取决于政府转型的方向。在经济社会转型期的不同阶段,我们先后提出过,政府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政府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政府要从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社会管理型政府转变。这种情况表明,在政府转型的方向上,社会存在广泛的共识,并且这种共识在不断深化。问题在于,如何将这种共识贯彻到政府功能定位之中。例如,政府直接控制企业究竟是以公共服务功能为主还是以“保值、增值”为主?政府的公共投资是以政府“经营”为主还是以政府监控下社会经营为主?公共服务是“政府提供什么,社会就消费什么”,还是应充分反映社会需求、接受社会评价与监督?等等。这些认识问题不解决,政府转型就会停留在抽象的口号上,目前政府职能存在的“错位”、“缺位”和“越位”的现象就难以消除。
理念之四:建立有效的权力制约与监督制度是政府转型的关键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之间、政府部门之间基本不存在独立的经济利益,虽然党政干部并非没有利益追求,但追求机制主要是取得“上级”对自己执行决策结果的认可。然而,在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行政性分权和市场机制作用的扩大,不仅使政府及其部门之间具有了相对独立利益,而且也使权力与市场“交换”的可能性大大增加。政府及其部门利用经济资源的控制权为本地区、本部门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