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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管理措施 转变工作作风
完善管理措施 转变工作作风
树立物价部门良好形象
镇平县物价局
去年以来,镇平县物价局在行风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方面,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立足物价部门实际,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总体思路,严格内部管理,强化价格服务,狠抓办案质量,使全局的机关效能大大提高,行业作风进一步转变,在全社会树立了物价部门良好的形象,有力地促进了业务工作的开展。
一、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工作行为
首先,我们从建章立制入手,完善各项制度。先后修订了《物价人员工作守则》、《廉洁自律规定》、《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二十余项规章制度,并将这些制度打印成册,发放至每位同志,便于随时学习,随时对照。二是建立服务规范,实施“阳光作业”。从局机关到二级单位,我们都本着“规范、便民、实用”的原则,把各部位的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执法范围、执法依据、办事时限等内容全部在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三是落实服务承诺,打造诚信物价。我们制定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错案责任追究制等十项服务承诺,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严格按承诺办事,并设置监督台、意见箱,公布廉政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在“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受理、市场物价检查中推行文明用语,提高价格执法水平。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有力地规范了工作人员的言行,全局上下形成了依规矩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
二、狠抓案件质量,提高办案工作水平
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办案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行业作风和部门形象。因此,我局始终把提高办案质量作为改进行业作风,树立良好形象的突破口。一是严格办案程序。实行价格违法案件涉安物品价格鉴证案件二级审理制度,一般案件由检查所班子或认证中心班子及具体办案人员组成的案件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案件交局案审委集体讨论,并在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都严格执照“二十四字”方针办案,杜绝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二是规范办案行为。要求执法人员文明用语、亮证执法,多宣传法律法规,多讲解物价政策,以理服人。坚持查阅帐簿与实地调查走访相结合,力求把问题查透、查准,重证据、讲事实。去年以来,我局共办理价格违法案件和涉案价格鉴证案件1200余件,在事实和证据面前,被查单位均心服口服,没有一起行政复议案件。三是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把关签字,凡出现错案的,不仅对当事人严肃处理外,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四是对执法案卷进行规范化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一案一卷,每季度还对所办理的案件开展一次考评活动,奖优罚劣。多年来,我局没有出现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并且案件质量在省市同行中名列前茅。
三、搞好价格服务,树立部门良好形象
在2005年全县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凡是涉及到价格收费问题,需要物价部门参与的,局班子都非常重视,我们不计得失,不讲条件,而且由班子成员亲自挂帅办理。去年,我们对涉及县工业园区及十大民营小区企业的各项收费进行了清理汇总,制定了收费优惠政策,只要不违反上级文件要求,该减的减,该免的免,而且把各项收费标准公布给企业,受到广大企业的较高评价。2005年11月份,由于建筑市场地材价格不稳,地材供应商与施工企业就价格问题经常发生矛盾,严重影响到县城重点项目的工程进度、社会稳定和社会形象。针对这一情况,我们迅速安排人员在充分调查测算的基础上,制定了石子、沙、砖等建筑地材最高限价,并联合公安、建设等部门以书面通告形式张贴在重点施工现场,维护了正常的价格秩序,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得到了县委、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另外,在价格认证工作方面,我们动员同志们走出办公室,变坐等受理案件为主动上门服务,不仅为县公、检、法、司部门正常办案提供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