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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安全月实施方案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yi35.com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5-3-3 0:00:39
安全,并严格控制参加活动的人数。不具备安全条件或有明显隐患的,一律不得举办。
   2.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防范危及首都安全稳定重大事件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及时修订和完善各行业、各领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要从应对“万一”出发,把各种可能发生的问题想在前面,把需要采取的各项措施做在前面,把实施预案的监督检查实施在前面,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
   (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彻底查清和消除事故隐患。
   在涉及安全生产的各行业、各领域开展认真深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要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标志配置和使用情况,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的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在“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期限内,各单位对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对难以立即消除的事故隐患,要有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明确责任人,并及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对事故隐患加强监管,责成事故隐患单位限期提出彻底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立即责令整改,立即停止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对事故隐患消除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隐患及整改情况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并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五)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生产、经营、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安全培训
   1.为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汇集近10年本市发生的造成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及死亡3人以上比较典型的重大事故情况,编制《重特大事故案例选编》。事故案例包括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以及整改措施等内容,由各行业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编写。生产安全领域事故案例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汇总审定;公共安全领域事故案例由公安局负责汇总审定;公共卫生(药品)安全领域事故案例由卫生局、市药品监督局负责汇总审定;食品安全领域事故案例由工商局负责汇总审定。《重特大事故案例选编》由市政府办公厅以《内部情况通报》形式印发。
   2.搞好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国家和本市关于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各类典型事故案例;各级安全责任制、技术标准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处置突发意外事故、履行岗位职责、紧急自救、互救等应急救援能力和技能;安全设备、设施、工具、物品的使用、维护、保管知识。各生产、经营、事业单位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各市级行业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本行业相当规模和有隶属关系的生产、经营、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培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卫生局、工商局等安全综合监管部门联合组织对各部门党政领导进行培训;有关行业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培训本行业生产、经营、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六)加大宣传力度
   1.宣传的重点领域是:生产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
   2、突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要紧密结合生产生活实际,对社会公众进行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紧急救助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安全防范能力。
   3、发挥主流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电视台在重点时段播出安全生产宣传口号、安全生产公益广告;要设立专栏,每日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刊登安全生产宣传材料,表扬先进,批评错误,曝光隐患。其他新闻单位也要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二、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确保“安全月”活动取得实效
   (一)各有关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成立专门的“安全生产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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