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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2006年~2010年,是苏州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两个率先”和高水平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为使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在“十一五”期间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并使其成为这一时期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市人民政府对编制“十一五”规划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十一五”规划》。 一、“十五”期间劳动保障事业评估 “十五”期间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做到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城乡统筹,坚持公平公正,坚持开拓创新,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全力推进社会保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一)建立完善就业促进服务体系,劳动者得到了充分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我局始终坚持就业优先的工作方针,把促进就业作为党委、政府的“民心工程”、作为富民强市的“基础工程”、作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龙头工程"来抓,全面推进城乡就业统筹。一是不断调整和完善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政策措施,对公益性岗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及岗位补贴,并将社会保险费的补贴范围扩大到“市区范围内的公益性岗位”,逐步提高社区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标准;逐步扩大了《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范围和对象,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总人数达到7.2万人, 其中有4.9万人实现了再就业, 再就业率为68.1%。二是认真抓好各项再就业减免税费优惠政策的落实。我局与财政、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加强协作,及时落实各项再就业减免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了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鼓励用人单位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促进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全市有5915家各类单位(包括自谋职业者)享受了减免税政策,涉及职工3.46万人,减免各类税额17768.24万元;各部门免收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6067.40万元;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近3万人,补贴金额5040.9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全面启动,市区通过审核人数为225人,发放贷款450万元。三是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 为更多的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机会。从社区"四保"和劳动保障协管员着手,大力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社区公益性岗位吸纳大龄失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2.6万人,成为再就业工作的一大亮点。四是积极开展再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的素质和就业竞争力。五是强化再就业援助活动,切实帮助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建立了再就业的援助机制,建立了再就业援助基地,重点开展了对改制企业大龄失业职工和社会就业弱势群体的再就业援助。同时,调整财政拨款使用结构,加大对再就业的资金投入。六是加强了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形成了市、区(市)、街道(镇)社区四级就业服务网络。七是大力培育发展劳动力市场和职业中介机构特别是民营职业中介机构,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和民营职业中介机构促进就业的作用。“十五”期末,全市职介机构为640家,其中民营职介机构达到464家。从而使我市形成发展促进就业、创业促进就业、政策促进就业、服务促进就业的新机制,再就业工作取得显著的成效。 据统计,“十五”期间我市总计新增劳动力就业岗位150万个,其中面向本市城镇劳动力75万个,其中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3万个,以“4048”为主要群体的困难人员再就业援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共有48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其中困难人群16万人。全市累计净增就业人员5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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