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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市商务局要对本市的美容美发服务行业进行企业信息备案登记。切实加强对美容美发服务行业的管理,规范美容美发服务行业的企业经营行为。(四)整治和打击商业特许经营中的欺诈行为。1、市商务局要对本市商业特许经营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确定重点监控地区和企业。对不规范经营的商业特许经营企业进行重点监查。2、根据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加强对商业特许经营行业的管理,规范商业特许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3、由市商务局联合工商、质检、价格、税务、公安等部门对不规范的商业特许经营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利用展会进行商业欺诈、涉嫌诈骗经营行为的商业特许经营企业进行立案查处。4、工商部门要依法加强对特许经营广告的管理,对特许人披露信息不完整、不规范,没有任何风险提示,或故意夸大投资回报的广告进行清理。5、市商务局要建立健全商业特许经营企业的档案。对不规范经营的商业特许经营问题要随时向社会通报,坚决整治和打击商业特许经营中的欺诈行为。6、公安机关要对涉嫌诈骗的特许经营企业立案侦查。(五)整治和打击对外贸易领域的商业欺诈行为。商务、税务、工商、质检、外汇等部门要在外贸领域发挥各自监管职能,加强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发现欺诈线索的部门要及时向其他部门通报,制止欺诈行为。商务部门要会同税务等部门在深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尽快制订有关出口发票管理的措施,整治虚假出口、低报瞒报价格和低开虚开出口发票的行为。加强对市场交易进行信用监督、维护对外贸易秩序,积极推进外贸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收集违法违规企业的相关记录,建立黑名单制度。(六)整治和打击对外经济合作领域的欺诈行为。商务、工商和发展改革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严厉打击对外经济合作活动中发布虚假劳务、工程和招商信息,欺骗劳务人员、施工单位和投资者签订虚假合同以骗取钱财的行为;打击无资质、超范围经营行为。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开展境外就业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商务部门要会同建设部门对拥有建筑资质的企业在境外开展承包工程业务中的欺诈行为进行查处。外汇等部门要对对外经济合作领域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欺诈行为进行查处。公安机关要对涉嫌利用虚假外派劳务、境外工程和境外投资等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立案侦查。三、治本措施(一)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监管。要针对商业欺诈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非法敛财、骗取银行贷款、占压骗取供贷商贷款等欺诈行为,分析其特点和规律,制订有关管理制度漏洞。对涉嫌商业欺诈的行为,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到及早发现、准确定性、依法严厉查处,彻底消除社会隐患。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依据有关法规,加强行业主管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的衔接配合,整合监管信息,建立信息共享和反欺诈预警机制,完善商贸企业的准入退出机制。(二)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兴商”活动。1、深入开展各种诚信创建活动。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组织行业协会、企业,在已开展的“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和“百城万店重诚信”、“诚信纳税”、“守合同重信用”等各类诚信创建活动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深入开展“诚信兴商”主题创建活动的新形式、新路子.2、开展企业信用培训教育。加大企业信用培训教育力度,督促和引导企业自觉守法经营,诚信立业,建立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加强和改善内部信用管理工作,形成信用风险防范机制。3、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要选择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行业,引导行业协会通过制定行业信用公约,开展信用信息服务和“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建立督查指导制度等方式推进行业信用建设,服务会员企业。4、加强诚信宣传。充分利用广播





